五莲县公安局办案区LED显示屏采购项目询价函
一、采购项目名称:五莲县公安局办案区LED显示屏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WL-ZFCG2018-121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1.标段划分:一个包;办案区LED显示屏。
2.采购预算:212400.00元。
3.招标内容:五莲县公安局办案区LED显示屏采购项目,具体参数指标请查阅采购文件或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
四、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2.五莲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单位:五莲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联系电话:0633-3011558)。
3.信用中国中被列入联合惩戒失信人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供应商未被人民法院列入联合惩戒失信人黑名单(开标时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员情况证明,申请查询资料见附件2)。
5.本次采购不接受采购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五、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18年05月16日至2018年05月18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照市济南路369号四季圣园北区南临街)。
3.方式: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4.售价:150元/份。
5.投标人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进行报名审核(报名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提供招标文件中带★的相关文件,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采购文件购买手续:
5.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亲笔签名、单位公章并附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其社保证明原件(社保证明系指:社保部门出具的授权代表近半年的在投标人单位投保证明、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并加盖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印签,企业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可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下同)。被授权人对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全过程负责,一经授权不得变更;
5.2供应商营业执照原件;
5.3供应商须提供五莲县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六、递交采购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05月21日15时00分至2018年05月21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五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二开标室(五莲县滨河路与文化路交界处建行大厦西侧裙楼)。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05月21 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五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二开标室(五莲县滨河路与文化路交界处建行大厦西侧裙楼)。
八、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五莲县公安局
地址:五莲县人民路1号
联 系 人:李明光
联系电话:0633-5613737
2.代理机构: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日照市济南路369号四季圣园北区南临街
联 系 人:刘晓龙 张英泽
联系方式:0633-8139369
电子邮箱:hyharz@163.com
九、发布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山东日照政府采购网、日照政务网)上发布。
十、公告期限
本采购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附件下载:五莲县公安局办案区LED屏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终稿.doc
附1:
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申请书
XXX人民检察院:
XXX公司因参加XXX(单位)XXX(项目名称、编号)报价,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现向你院查询XXXX(单位/个人)(近三年)等在年月 日至年月日间无行贿犯罪记录。
特此申请。
XXX公司(公章)
备注:申请查询的单位须向检察机关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书面申请,被查询公司(企业)注册信息、营业执照复印件,被查询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2:
申请查询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员情况证明所需材料:
1、查询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员情况证明申请书(包括投标项目、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2、授权委托书;
3、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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