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招标编码:CBL_2018625_10910496
开标时间:2018-07-18标讯类别: 政府采购
招标人: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受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委托,就洛阳高新区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执行指挥中心设备采购
3.财政部门批复编号:2018-38
4.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财政资金, 160万元。超过预算控制金额的投标无效。
5.招标范围: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指挥系统、会议系统、无纸化会议系统等设备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6.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
7.标包划分:一个标包;
8.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是)
(2)采购中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是)
(3)经财政部门核准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该项目或该项目之类别。
2、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者从检察机关开通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下载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网页版打印件须显示该网页网址,开标前供应商需提供,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不被接受);
3、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投标文件正副本(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4、供应商须提供2016或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加盖公章: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提供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5、供应商须提供近6个月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6 月26 日至2018年7 月2 日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
四、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下载。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2)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4)经审计的财务报告;(5)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6)无违法失信记录网页版查询。
备注: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五、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7 月18 日9 时30 分
六、投标文件接收和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本次招标通过中国招投标采购网 (
www.chinazbcgou.com.cn)登录招投标平台进行注册 ,有意参加该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注册并完善基本信息后提交审核并办理使用CA锁登录进行报名。
联系人: 许静 张 杰
电话:18510236275 010-87810661
邮箱:chinazbcgou@126.com
(编辑:dai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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