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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文化委员会投影配件等招标

2009年04月22日 16:13  来源:  作者:july  字体【   

  北京市昌平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北京市昌平区文化委员会委托,对北京市昌平区文化委员会镇级文化中心办公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昌平区文化委员会镇级文化中心办公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CPZCGZ-2009-013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昌平区文化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政府街64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

马池口镇:林丽010-60758419

小汤山镇:吴学平010-61792509

城南街道:刘雪洁010-60742822

城北街道:刘文利010-89731743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市昌平区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南环东路1号广电大厦14层1411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9716670

采购数量:

第一包(马池口镇文化中心):LED显示屏1套、台式电脑1台、电视1台、投影机4台、投影幕4副、电视8台、电视架8台、视频展示台4台、笔记本电脑7台、硬盘服务器1台、交换机1台、信号分配器4台、激光教鞭4台、安装调试1项台式电脑5台、打印机1台、台式电脑40台、打印机1台

第二包(小汤山镇文化中心):LED显示屏1套、台式电脑1台、电视1台、台式电脑2台、笔记本电脑4台、激光黑白一体机1台、激光彩色一体机1台

第三包(城南街道文化中心):笔记本电脑4台、数码照相机1台、数码摄像机1台、传真机1台、复印机1台、打印机1台、LED显示屏2套

第四包(城北街道文化中心):台式电脑4台、笔记本电脑8台、电视6台、DVD机13台、数码照相机11台、移动硬盘6个、数码摄像机5台

采购用途:文化中心改造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3)具有提供本项目供货及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09年3月13日-2009年3月18日(节假日除外)

每天上午8:30至11:15 下午1:30至5:0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南环东路1号广电大厦14层1411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套,自带U盘,招标文件售出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4月8日上午9点(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2009年4月8日上午9点(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昌平区南环东路1号广电大厦9层916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价格35分,技术性能指标40分,服务承诺10分,项目业绩10分,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5分。

  项目联系人:仲乐

  联系方式:010-69716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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