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抗欧美专利大棒国内彩电巨头成立联盟
http://www.itavcn.com     2009-12-21    来源:中国数字视听网    作者:karl

       纺织品反倾销的闹剧还在上演之中,欧美又抡起专利大棒向中国彩电扑来。日前,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对外宣布,依据fcc的法规进程,2007年3月1日之后,在美国国内销售的所有电视机都必须是数字电视,而且不管哪个国家、地区的彩电企业,要出口电视到美国市场,都要符合atsc(数字电视)标准的技术规范。在欧洲,类似于美国atsc标准的是dvb—t标准。有迹象表明,欧美标准开始向中国彩电企业伸出收费之手。

奸诈的欧美专利大棒

       无论是美国的atsc,还是欧洲的dvb—t,这些标准的背后捆绑着专利,进口电视要符合标准就必须向那些拥有专利的企业缴纳专利费。 有权威部门统计,如果按照atsc对韩国电视的收费标准(每台数字电视20~30美元)计算,中国彩电企业因专利授权,每年将不得不支出大约10亿美元的费用。

        为了应对国内彩电出口频遭美欧巨头的“专利大棒”——漫天叫价的专利收费和专利保护的施压,中国彩电巨头联手成立的“中国彩电联盟”正试图一一化解这些专利危机。 通过抱团作战,国外专利权人对中彩联各股东企业的专利费,已从最初的每台41美元大降至目前的28美元。

    抱团应对危机

       12月8日,*ST夏新持有的深圳市中彩联科技有限公司10%股权进行拍卖。和夏新此前进行的拍卖屡遭流拍不同,此番拍卖进行得非常顺利。“包括厦华在内的联盟7家企业,拍下了这10%股权,现在成员由10家降到9家了。”厦华品牌部经理苏再泉表示:这也从一个侧面显示,中彩联的价值已得到了联盟成员的认可。

      “近几年来,彩电技术从模拟向数字转变的过程中,一些国际巨头向中国厂商开出了每台征收约40美元昂贵的专利费清单。这是利润微薄的中国彩电企业所无法承受的。”苏再泉告诉记者:在这样的背景下,2007年3月,厦华、夏新、海尔、长虹等10家中国彩电骨干企业,每家出资100万元联手成立了深圳市中彩联科技有限公司,即“中国彩电联盟”。“联盟的主要任务就是抱团进行专利预警,拒绝国外一些不合理的专利费用收取。”据苏再泉介绍:该联盟成立的“专利预警平台”,同时也成了国内彩电企业的专利蓄水池。“一旦有国外企业要求收取专利费,该平台会搜索其是否也引用过国内企业的专利,增加谈判筹码。”

        作为联盟的发起方之一,厦华已开始体验到了抱团作战的甜头。据悉,中彩联成员企业的彩电产量和出口量占全国一半以上,其中出口大户厦华更是贡献了相当大的份额。按照中彩联有关负责人的说法,在“抱团”应对国外彩电专利权人的2年多时间里,历经艰辛谈判,国外专利权人对中彩联各股东企业的专利费,已从每台41美元的最初报价,大降至目前的28美元。对此,苏再泉坦言联盟确实为厦华减少一笔不小支出。“虽然具体少交了多少专利费不好衡量,但至少就像一堵防火墙,已将一些‘专利流氓’提出的不合理专利费抵在了门外。“这一抱团探索的行为,可以成为国内企业应对国际专利危机的一个成功范例。”苏再泉认为。

(编辑 小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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