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广州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南沙站龙穴岛勤务指挥中心大屏幕显示系统建设项目(招标编号:GMTC104B063ZHG145B0)的下列货物和相关服务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项目类型:货物类
货物及相关服务:大屏幕显示系统建设(本次采购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
交货地点:详见用户需求书
交货期:详见用户需求书
最高限价:137.38万元(投标人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
二、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含200万元);
2、若投标人不是所投主要设备的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须提供主要设备(主要设备:DLP显示单元)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证明文件;
3、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或者迄今有效的原信息产业部核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4、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广东省外的投标人须具有广东省国家保密局出具的备案通知书复印件);
5、具有《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一级) 或具有《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备案证》(一级),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6、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服务资质贰级或以上证书, 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及价格:
获取时间:2010年11月5日至2010年11月24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下午17:00;
获取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 号之一1 楼;
价格: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50元人民币。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递交时间:2010年11月25日09:00至09:30(北京时间);
递交截止时间:2010年11月25日09:30(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 号之一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213室。
五、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六、兹定于下列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开标时间:2010年11月25日0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 号之一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213室。
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八、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网址:www.gdmeetc.com 联系人:陈先生
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 号之一4楼405房 邮编:510030
电话:020-62791552 传真:020-83323650
电子邮箱:gdgmec@163.com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0年11月5日
价格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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