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徐采中招2010-034
招标代理:上海市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
业主单位:徐汇区卫生事业服务中心
报名截止:2010-12-21
所属地区:上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18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海市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就徐汇区卫生事业服务中心会议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项目编号:徐采中招2010-034
二、项目名称:徐汇区卫生事业服务中心会议系统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包括以下两部分:
1、徐汇区公共卫生中心报告厅会议系统,面积约340平米、长约22.5米、宽约15米,各子系统主要包括:音频扩声系统、视频显示系统、灯光照明系统等满足报告厅多功能多用途需求。
2、徐汇区公共卫生中心教室、会议室会议系统。教室面积约60平米,会议室面积约100平米,各子系统主要包括:音频扩声系统、数字会议讨论系统、视频显示系统等。
要求在声学方面符合“多用途类扩声系统设计的声学特性指标一级标准”。
具体技术要求及设备数量清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范围:
1、包括上述设备在内的设备供货、运输、保险、卸货、安装、集成到位、调试、验收合格、培训及保修等。
2、工程交货地点:徐汇区永川路50号。
3、交货及安装调试日期:合同签订后二十五(25)个日历天内。
注:根据上海市财政局沪财库[2009]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要求,本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
三、合格的供应商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金在100万元及以上;
2、在本市具有固定经营场所及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提供本地良好的技术支持服务;
3、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项目采购金额在2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从已登记进入中小企业供应商子库的中小企业进行采购。无法从中小企业采购的,大企业可以参加采购活动。
四、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税务登记证原件;
2、以上证照原件经采购方核对后即刻发还,另供应商需提交以上证照复印件一套(加盖企业公章)。
五、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地点、售价
时间:2010年12月2日-12月21日9:00-11:00,下午2:00-5: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在下述地址公开出售。符合上述资质条件并且证照核实通过的供应商可购买招标文件。售价150元/份,标书售出后不退。
六、采购中心将在2010年12月6日上午10点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届时请已领取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准时派员参加,现场踏勘地址:永川路50号。联系人:腾志平,电话:13801699864。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2010年12月7日上午10点整前以书面传真的形式向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由采购中心负责统一解答。采购中心将在2010年12月7日下午5点前以传真形式发布招标文件澄清纪要。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12月22日(周三)上午10时整(北京时间),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投标地点:漕溪北路336号徐汇区人民政府综合楼309会议室(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
九、2010年12月22日上午10时(北京时间)整于上海市漕溪北路336号徐汇区人民政府综合楼309会议室举行开标仪式,届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投标文件一致的法人代表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以供招标人确认唱标资格,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本次招标采购由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实施,不向投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请投标人在测算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十、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漕溪北路336号徐汇区人民政府综合楼308室
电话:64872222-8132、8130
传真:64283957
联系人:张建新、鞠云
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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