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残疾人联合会电子显示屏项目
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丽水市残疾人联合会的委托,对其电子显示屏系统进行采购。该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的采购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本竞谈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竞谈。
一、采购编号:LCT2010006
二、采购项目:电子显示屏
三、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四、采购内容:电子显示屏一台
1、采购预算指导价(最高限价):人民币柒万伍仟元整(¥75000)(详见文件第三章)
五、参谈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注册资金50万元(含)以上。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购买招标文件(报名):
1、购买竞谈文件时间:2010年12月22日- 2010年12月30日每天8:30-11:30,14: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允许潜在的供应商在采购文件发售截止之后获取竞谈文件。但潜在参谈供应商如对竞谈文件有异议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或答复)
2、购买竞谈文件地点: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处(丽水市解放街373号四楼)。
3、传真报名网上下载文件:潜在参谈供应商可在丽水采购与招标网(www.lscgzb.gov.cn)本项目竞谈公告附件中下载竞谈文件电子版(经加密),同时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传真至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处(传真:0578-2292509),并及时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户名: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帐号:1210200009200002603;开户银行:丽水市工行处州支行营业部)。经采购中心人员确认后方为报名成功,报名时间以招标文件工本费到帐时间为准。报名成功后采购中心人员将告知电子文件密码。(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参谈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竞谈文件的,允许其获取。但潜在参谈供应商如对竞谈文件有异议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或答复)
七、购买竞谈文件(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八、竞谈文件工本费:100元人民币,售后恕不退还。
九、竞谈保证金:人民币柒佰伍拾元整
十、交纳竞谈保证金截止时间:2011年1月4日16:00(北京时间)。
十一、履约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肆仟元整
十二、交纳履约保证金截止时间:2011年1月14日16:00(北京时间)。
十三、资格审查:参谈资格采用后审制,接受供应商报名或递交竞谈文件不表明已获取参谈资格,谈判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才有参谈资格。
十四、参谈文件递交地点: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大厅。
十五、参谈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1年1月6日9:00(北京时间)。
十六、竞争性谈判时间:2011年1月6日9:00(北京时间)。
十七、竞争性谈判地点: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八、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俞豪锋 电话:0578-2168908
联系地址:丽水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大楼
十九、联系方法:
联系人:邵杨政(报名),钟王旅(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2292509(报名) 0578-2179551
传真:0578-2179551
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