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南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屏南县公安局委托,就屏南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大屏幕显示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或公司)前来密封投标。
一、标书编号:pncgzxG2011-001。
二、招标主要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三、交货期:按招标人通知的日期交货。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有能力提供本项目中所采购货物及服务、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单位或其它经济组织。
2、具有独立完成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及维护其正常运行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3、须为独立法人,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二十二条的规定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5、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6、投标产品要求具有国家3C认证。
7、大屏幕墙控制软件要求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
作权登记证书,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8、拼接屏产品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9、拼接屏产品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能效标识1级能效。
10、企业已通过IS0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11、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
12、有建设拼接大屏幕业绩的供应商优先考虑。
五、发放标书时间:2011年2月24日–3月12日(300元/份)如需邮寄,另加50元邮费,标书售后一概不退。
六、发放标书地点:屏南县采购中心(翠屏路232号)
七、投标保证金: 10000元人民币。
八、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1年3月15日下午3:30分。
九、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屏南县政府采购中心
十、开标时间:2011年3月15日下午3:30分。
十一、开标地点:屏南县采购中心(翠屏路232号)
十二、联系人:张雄、江包晟
十三、联系电话:0593—3326968 传真:0359--3326968
十四、投标保证金专户:
屏南县政府采购中心
中国建设银行屏南县支行
35001687407052501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