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有关部门批准,抚州市建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受乐安县教育局委托,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乐安县教育局投影仪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JHGCZX2011-X009
二、招标内容:投影仪 19台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设备配置及技术规格要求”,设备的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规定(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
三、投标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注册资金5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50万元)。
四、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的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原件验后归还)
2、提供投影机(NEC、普乐士、索拓)、实物展示台(华银、中原、圆刚)原厂针对本次项目授权书原件和1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五、发售询价文件时间:2011年2月 25日到2011年3月3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本询价文件收取工本费300元/份,邮寄外加5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保证金:叁仟元整。投标人应按询价文件要求缴纳,否则做自动放弃投标处理。各投标人交纳费用时应注明投标项目和缴费人的名称。交费人名称应与参加投标企业名称一致,否则其投标视为无效。
七、开标时间:2011年3月4日上午9:30
八、开标地点:乐安县财政局三楼
九、发售询价文件地点:乐安县财政局三楼
联系电话:13667946150 联 系 人:丁丽
采购单位:乐安县教育局
代理机构:抚州市建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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