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建设背景
二、 建设意义
2.1 有利于法学教学模式的创新
2.2 有利于学生职业素养的培养
2.3 有利于创新型法学人才的培养
2.4 有利于教师专业发展
三、 建设原则
四、 技术标准
五、 建设目标
六、 系统说明
6.1 模拟法庭布局
6.2 系统构成
6.2.1 硬件环境建设
6.2.2 系统应用软件
6.2.3 后台管理系统
七、 系统方案设计
7.1 音视频信息采集
7.1.1 庭审实况采集
7.1.2 证据采集
7.2 证据展示
7.3 旁听展示
7.4 互动教学
7.5 庭审笔录
7.6 音视频管理
7.7 庭审管理
7.8 音响扩声
7.9 集中控制
7.10 媒体资源管理
7.11 远程庭审直播教学
7.12 模拟教学实训系统
7.13 环境建设
7.13.1 综合布线
7.13.2 辅助设施设备
7.13.3 家具道具
7.13.4 场地装修
八、 系统功能
九、 系统配置方案
9.1 基本型模拟法庭
9.2 标准型模拟法庭
9.3 全面型模拟法庭
十、 主要设备要求
10.1 高清数字庭审主机
10.2 可视化多媒体综合管理平台
10.3 书记员应用系统
10.4 法官庭审应用系统
10.5 当事人庭审应用系统
10.6 流媒体服务系统
10.7 庭审媒体资源管理系统
10.8 模拟教学实训系统
10.9 语音识别服务系统
10.10 庭审公告系统
10.11 庭审公告终端
一、 建设背景
2011年12月,中央政法委、教育部发布《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 2018年发布《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关于坚持德法兼修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意见指出我国高校法学教育的人才培养工作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与法律实际工作的联系亟待加强,人才培养模式亟待改革,人才培养质量亟待提高。提出要强化学生法律实务技能培养,提高学生运用法学与其他学科知识方法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促进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深度衔接。
法学专业课程的教学内容,不同于理工科的教学内容,大部分的知识点难以重复与再现, 缺乏直观性和形象性而不容易被学生切身体会,难以在学生脑海中留下深刻印象。法学是实践性非常强的一门学科,法律应用能力的培养是世界各国高等法学教育的重要培养目标。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培养大批高质量的适应地方和基层需要的应用型的高等法律人才。实践教学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有不同程度的被忽略。
模拟法庭智慧教室及教学实训系统的建设,将通过情景模拟,让学生通过提前阅读案例材料与现场参加计算机模拟,身临其境,能切实提升学生在学习相关法学专业知识的过程中提高学习效率,增强学生利用法律专业知识的实战能力。因此,通过发掘具有典型性的法律案例、设计符合真实场景的诉讼环境、构建还原司法实践的科学技术手段等方式,将各类实验数据数据导入计算机系统,形成可视化程度高、学生参与性强的模拟案例和流程。
二、 建设意义
模拟法庭智慧教室是指依托多媒体、人机交互、数据库和网络通讯等信息技术,构建高度符合的模拟实验环境和实验对象,让学生在模拟环境中开展实验,达到教学大纲所要求的教学效果的一种实验教学模式。与通常的实验教学形式不同,对于法学专业学生而言,除了在课堂教学环节中获取法学理论知识外,还需要进行法律实务的思维训练和技能提升;不仅要具有扎实的法学基础知识,还要有灵活的法律分析和判断能力、诉讼与非诉讼案件操作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以及组织协调能力。这些仅仅依靠教师传授的课堂知识难以真正掌握,而通过模拟法庭教学实训系统,利用一系列相关课程的软件学习、模拟,逐步提高学生的法学实战技能,最终使法学专业的广大学习者从容不迫地面对就业市场和就业环境。因此,模拟实验教学对于法学专业的学生而言,具有如同理工学科的学生相同的实践培养意义。
2.1 有利于法学教学模式的创新
模拟法庭实验室的核心功能在于情景模拟,法学实践教学利用情景模拟的原理,能够补充理论教学脱离社会实践的缺失,使学生掌握实践操作能力,毕业后即可很快适应各行各业对法律服务的需要。模拟法庭的建设是法学教学方法创新的根本途径,对于法学教育从“理论导向”向“职业导向”转型具有重要意义。
模拟法庭建成后,将加强学校课程建设,探索实践型教学模式,增加教学亮点。
2.2 有利于学生职业素养的培养
学生经过平台训练了解法律实务问题,便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同时增强就业竞争力;能够利用模拟法庭对法律职业人进行培训,不但有利于提升法律职业人的实务操作能力,也有利于提高社会整体的法律知识水平,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奠定基础。
2.3 有利于创新型法学人才的培养
创新能力的培养是人才培养的主要目标,法学专业学生的创新能力体现在法律思维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协调合作能力等方面。模拟法庭为学生提供了实践平台,通过这个平台学生能够综合运用多门法学知识,从前期准备到后期开庭都需要学生熟悉各个司法环节,通过对案件的模拟可以锻炼学生运用法言法语的能力、法律逻辑思维能力、判断能力和合作能力。数字化模拟法庭通过录播功能,将模拟审判的过程重新还原,学生可以通过观看前面的模拟庭审找出庭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解决问题,从而达到模拟审判的准确性,以便于提高学生的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使得他们所掌握的知识不仅仅是学术的,而且是职业的。
2.4有利于教师专业发展
人才的培养离不开教师,教师的发展是学生发展的前提。法学教育对法学专业的教师要求更高,法学教师除了理解和掌握法理、法条,还应具有一定的实践能力,也就是要求法学教师成为“双师型”教师,既懂理论又能实践。模拟法庭的建设可以将司法部门的真实案例引进校院,通过对案件的观摩和参与可以提高教师的实践能力,为教师的发展提供平台。
另外,还能够利用实验室开展课题研究、教师交流培训、以及其它科研工作,从而不断提高师资专业化水平。
对于传统的文科性法学专业而言,技术信息的快速发展也带来了一定的发展机遇和挑战。如何通过更为丰富的手段强化法学专业学生的实战能力,提高实务经验是摆在每个法学专业院校面前的十分严峻的任务。通过模拟实训、模拟审判法庭等手段,不仅可以有效改变传统教学所带来的机械、抽象和程式化的教学效果,同时借助于法庭实训技术及模拟真实场景等手段形成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虚拟实验项目,将为院校的综合教学和科研实力带来更高的发展平台。
三、 建设原则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校法学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参照《科技法庭信息化建设规范FYB/T 54001-2021》进行建设。模拟法庭智慧教室的建设应当遵循下列指导原则:
(1)满足教学需要原则
模拟法庭智慧教室的建设要从满足法学实践教育教学需要的角度出发,针对法学专业实践型人才的培养要求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师资力量建设、实验课程建设和开展实验教学管理。
(2)高效性原则
模拟法庭智慧教室的建设提供对各类事务处理的高效性。使对大容量数据的查询和更新等操作也在较短的时间内迅速完成。
(3)安全可靠性原则
法学模拟法庭智慧教室的建设采用最成熟和应用最广泛的技术平台,支持身份认证技术、安全加密技术;数据在传输过程和数据库中采用高加密技术,保证数据的安全性。分不同的角色控制信息数据,采用横向和纵向结合的矩阵权限控制模式,保证客户的各种信息安全。
(4)易用性原则
模拟法庭智慧教室的建设设计尤其重视用户界面的友好性。简洁大方、功能齐备、美观实用、提示准确。
(5)科学先进、合理可行原则
模拟法庭智慧教室应当积极借鉴国内外法学实验教学改革的先进理念,紧跟法学学科发展前沿,充分利用和发挥前期建设的成果,适时组织专家进行实用价值论证,以确保实验室建制设置的先进性、科学性、合理性。
四、 技术标准
系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信息化基本要求》 办发【2011】18号文件标准为依据,技术标准如下:
功能 |
项目 |
要求 |
庭审 |
多媒体庭审系统 |
1. 支持全高清编解码; |
|
编码协议 |
1. 音视频编码格式统一采用国际流行的编码算法(H.264/AAC); |
|
辅助设备 |
1. 庭内配备大屏显示器; |
全网管理系统 |
系统接口 |
1. 可提供接口开放,并具备接口开发的能力。 |
五、 建设目标
模拟法庭智慧教室,满足高校开展模拟审判实践教学,满足多校之间开展模拟法庭竞赛活动,满足模拟法庭智慧教室无缝转化为智慧报告厅,同时满足远程协助审判教学流程,远程观摩学习等功能。
建设范围包含:
模拟法庭智慧教室:模拟审判实践教学主要场所,还原真实法庭建设布局。
更衣室:主要可满足在开展模拟审判教学及竞赛时,供老师、学生、裁判等更衣及储物使用,兼具合议室功能。
操作间:建设的主要功能是满足整个模拟法庭内的声、光、电以及多媒体设备的操作、布线汇总功能。
项目建设功能目标:
模拟审判教学:一比一还原真实法院开庭,参照真实法庭建设标准,提升实践能力。
流媒体转播观摩教学:学院领导、老师可通过流媒体配置系统远程实时观摩模拟开庭教学活动全过程。
庭审录音录像功能:老师和学生在完成模拟开庭教学后,可通过录音录像文件复盘。
庭审过程控制功能:智能化多媒体系统辅助开展模拟开庭教学活动,参与人员可对开庭过程展示证据、发言授课等进行控制。
庭审管理和控制功能:主要包括案件管理、庭审排期管理、庭审数据内容管理、日志管理功能、权限管理功能、系统设置功能、笔录校对功能、常用词句的快捷插入。
庭审网络直播点播功能:对未现场参与模拟开庭教学活动的人员可远程观摩,或择时观摩。
教学实训系统:包含刑事、民事、行政诉讼三大类型案件,覆盖起诉阶段,组织开庭阶段,法庭调查阶段,举证质证阶段,法庭辩论阶段,法庭调解阶段,原告和被告称述阶段,法庭评议阶段,宣判阶段,结案等实训模块。
六、 系统说明
6.1 模拟法庭布局
功能区域包含有法官席位区、书记员区和实物展示区、双方当事人区、学生旁听区、庭审信息公告区,庭内视频和音频展示区,设备放置区等。庭内面积建议不小于200平米。
模拟法庭平面布局图
模拟法庭效果图
6.2 系统构成
模拟法庭信息化建设主要包括硬件环境建设、系统应用软件、后台管理等系统建设。同时,还涉及法庭信息化应用、法庭信息化保障及管理等相关内容。
6.2.1 硬件环境建设
(1)庭审实况信息采集,即庭审过程的全面音视频记录,是通过布设在数字法庭内的摄影机摄取画面,发言系统采集庭审发言音频,并经过选择切换、画面合成等手段,显示在法庭内的大屏幕显示设备上。
(2)庭审文本信息采集庭审中的文本信息以庭审笔录为主,庭审笔录是由法庭书记员负责速录的。
(3)庭审证据信息采集,庭审声音信息包括提交的声音证据,在由庭审音频设备播放示证的同时被庭审录像系统录制。图片信息的采集,包括了纸质证据文件的扫描件、实物证据的图片、拍摄的图片证据、刑事科学分析示意图等。
(4)证据展示:采集的实况信息、文本信息、各类证据信息,都需要根据案件的情况,在法庭进行当庭展示和播放,确保案件当事人和法庭旁听人员的知情权。
(5)庭审主机:庭审主机是数字法庭内核心设备,是高清摄像采集、庭审发言采集、音视频证据采集、高清分割画面合成、法庭音视频切换处理和当庭播放、语音激励图像联动、高清音视频编码、远程音视频解码、数字音频处理和庭审集中控制的核心,所有审判相关的音视频的信息,都通过庭审主机进行采集、切换、处理、编码、播放,并对庭审过程进行自动化控制。
(6)环境建设:参照最高法建设标准,模拟审判场所设施设备、道具、装修等齐备,营造庄重严肃的环境,功能齐全的硬件设施。
6.2.2 系统应用软件
系统应用软件体系包含了具有核心管理功能的书记员应用客户端,以及为法官和当事人提供笔录和电子证据共享的相应客户端。在模拟法庭中另一核心应用系统是模拟教学实训系统,其主要用于法律实务综合模拟训练。
(1)书记员庭审应用客户端,包含了笔录速记、笔录校对、庭审控制、远程呼叫连接、电子证据展示、法庭纪律播报等多方面的应用要求,并负责将笔录信息和电子证据信息分发到法官客户端和当事人客户端,同时接收反馈。
(2)法官应用客户端,应向法官提供审理过程中的相关内容信息和应用功能,包含实时笔录查看、笔录批注、当事人笔录批注查看、查看本案历史笔录、查看其它相关案件笔录、电子证据预览、证据展示控制、证据批注、当事人证据批注查看、审理纲要、法规查询、当庭直播监视、审理指导等功能。
(3)当事人客户端,可以向庭审中的双方当事人提供法庭审判过程中的相关内容信息和应用功能,包括:实时笔录查看、笔录批注、电子证据的查看和批注等审判相关信息。当事人的笔录批注也会成为书记员笔录打点的内容,在笔录校对时可以是书记员重点校对相关的笔录内容。
(4)笔录语音转写系统,要能够实现对普通话连续语音的实时转写,并提供对已转写文字的后处理及字音同步对齐能力。
(5)电子签名,庭审笔录核对完,当事人能够通过手写板,进行现场电子签名,系统要能够自动按比例将签名放大和缩小。
(6)模拟教学实训系统,用于法学院师生开展模拟审判实训使用,实现案件模拟实训、案件审理角色模拟、审理流程指引、实践案例培训等。
6.2.3 后台管理系统
(1)庭审资源管理系统,将庭审的记录文件信息完全实现网络化信息共享应用,并成为司法审判数据案卷的一部分。
(2)流媒体服务,可以通过单播、组播等方式进行庭审实况的直播,同时与集中存储系统挂接,将的庭审音视频数据实时存储。
(3)资源存储系统,一般采用磁盘阵列存储系统与服务器等主机的连接方式,根据法庭业务量配置存储硬盘技术方式容量。
(4)服务器,模拟法庭内的业务应用、客户端应用、媒体资源管理、流媒体服务等都需要服务器提供服务才能真正实现业务功能。
七、 系统方案设计
模拟法庭建设参照最高法《科技法庭信息化建设规范》进行建设,利用网络技术、先进的多媒体技术以及集中控制技术,实现了模拟庭审过程中的实况采集、证据公开展示、笔录校对、庭审直播,并对庭审内部声、光、电等各种设备进行集中自动化控制,为法学师生提供情景模拟的硬件场所和软件功能应用。
同时建立法学教学配套的模拟法庭教学实训系统,打造一个可以让师生进行互动的平台,同时也让学生在高仿真的场景里模拟有关中国法院的相关流程和在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对案件进行庭审判决,有效的增加了学生对现实、庭审的掌控、法律知识的理解、逻辑思维能力的提高、法律文书和证据的应用等,并清晰的知道所模拟角色及各项任务的基本点。
7.1 音视频信息采集
7.1.1 庭审实况采集
配置4-6台摄像机,用于法官席、双方当事人席、旁听席全景的拍摄。摄像机最低应支持1080P(1920X1080分辨率)。摄像机类型选择数字信号摄像机,具备旋转及自动变焦功能。输出信号为3G/HD-SDI或DVI(HDMI)。
在法官席配置5只、书记员席配置1只、双方当事人席各配置3只话筒。应采用超指向性电容麦克,收音角度不超过90度,灵敏度不低于-26dB。被告席、证人席各配置1只无线立式移动话筒。支持语音激励功能。配置1至2只无线话筒,供模拟法庭师生临时发言。庭审发言系统需要具备发言定位跟踪的功能,使当事人发言时,庭审控制系统能自动切换至当前发言人的图像作为显示和庭审直播的主要画面。
每只话筒均应具备独立的声音激励ID码,能够进行发言定位。发言定位跟踪功能应能够根据需要启用或屏蔽,法官的语音激励功能具有最高的优先级。
摄像机机位布置图
7.1.2 证据采集
模拟法庭内配置的证据采集设备为:实物展示台1个。安置在书记员席位上用于展示实物证据。
当事人桌面上配置多媒体信息插座各1个,具备VGA、HDMI视频输入端口和音频输入端口,用于当事双方自带电脑提供新证据应用。
7.2 证据展示
一般模拟法庭使用面积较大,在不考虑配置投影或拼接墙显示设备的情况下,一般配置液晶平板显示设备,可考虑沿法庭纵深配置多组平板电视。
首先在旁听区前部配置60-75英寸的一组平板显示设备,左右各一台。然后在旁听区中后部可配置两组46-60英寸左右的平板电视,保证旁听人员能够清晰看到法庭审判图像和证据图像。电视采用壁挂可旋转支架,作为后场的辅助显示。
观摩区配置1套庭审信息发布终端系统及显示终端,向旁听区展示审理画面及案件信息。
7.3旁听展示
配置1套庭审信息发布终端系统及显示终端,向旁听区展示审理画面及案件信息。
7.4 互动教学
选用大尺寸多媒体教学一体机,配置OPS,采用可移动落地支架,作为前场老师书写授课教学使用。
7.5 庭审笔录
部署在模拟法庭内服务端的智能中文连续语音识别转写引擎,要能够实现对普通话连续语音的实时转写,并提供对已转写文字的后处理及字音同步对齐能力;支持庭审校对功能。可实时对遗漏的文字进行标记,并可通过该标记来定位庭审音视频,进行补录或校正。
语音识别系统在庭审中应用采用单流多声道的方式实现,通过对庭审主机音频板卡升级改造,实现将庭内各角色的语音信息单独识别成文字,互不影响,即使多人同时说话,系统也应能将每个人所说的文字信息按角色一一对应的识别出来,识别效果不受影响。
7.6 音视频管理
模拟法庭音视频管理参照人民法院科技法庭庭审主机进行配置,庭审主机是数字庭审中法庭的核心硬件系统,一方面协助书记员完成庭审过程的控制工作,另一方面也决定着法庭内音视频显示的质量和最终庭审编码图像的质量。
音视频综合管理系统-系统结构图
根据法庭输出输入端口需要、法庭音视频处理功能要求、数字庭审编解码配置需求,庭审主机的配置和功能如下:
(1)支持互联网直播、点播;支持微信/微博转发;能快捷传播、或公开课程演讲;
(2)模拟法庭新建具备远程庭审功能,我校法学院可与周边法院达成协议,布设专网后,可与法院庭审系统进行远程庭审直播及互动;
(3)模拟法庭建设具备庭审直播,可通过互联网可与各地法院对接庭直播现场,就庭审进行有针对性的讨论、观摩,开展现场教学;
(4)模拟法庭建设除具备模拟真实法庭现场外,同时还是智能多媒体教室,能支持外部接入各类音视频教学,演讲、辩论等各种智能化应用;
(5)模拟法庭建设实现现场音视频存储、记录、刻录等功能,可将学生辩论过程等全程记录下来,上传至本校录播系统,实时直播、下载点播
7.7 庭审管理
庭审管理应用系统,包含了书记员庭审客户端软件、法官庭审客户端软件和当事人庭审客户端软件。
书记员所配置电脑,支持双显示输出能力,可以在不妨碍笔录和庭审控制的同时,播报法庭纪律、提供电子证据展示输出。书记员庭审客户端软件配置1套,运行在书记员工作站上。
法庭配置3-5套法官庭审客户端软件。为减少电脑系统对法庭空间的占用,同时足以满足法官客户端的运行要求,法庭配置3-5套工作站,可固定在法庭内。
配置2套当事人客户端软件,分别部署在原告/公诉人、被告/辩护人席位,同样配置2套工作站。
庭审管理应用系统主要功能:
辅助书记员完成庭审设备控制、庭审录像、直播控制、庭审过程控制、庭审笔录和校对等工作。
法官庭审应用系统,阅读书记员笔录并可批注、观看法庭证据图片或图像,具备法规数据查询功能,可接受即时通讯,可与书记员实时文字通讯。
当事人庭审应用系统,阅读书记员笔录、观看法庭证据图片或图像,具备法规数据查询功能。
7.8音响扩声
音箱应采用壁挂或者吸顶形式安装,音箱数量和型号配置应与功放功率匹配。根据模拟法庭面积配置4-8只音箱,同时搭配功率放大器,满足模拟法庭的扩声要求,保证足够的声压级,语言的高清晰度,声场的均匀覆盖。
音响分布图
模拟法庭声学要求应符合建标138- -2010 的要求,并满足以下要求:
a)法庭的地面、墙体采用吸音、吸光材料,禁用石材玻璃等硬质材料,合理选用及布置吸音材料,
声场分布均匀,无对听音形成干扰的音质缺陷;
b) 满足GB 50371- -2006 中会议类扩声系统声学特性指标;
c)墙面根据法庭 建筑结构特点布置各频段吸音材料;
d) 背景噪声小于40 dB(A),空气声隔音标准大于45dB, 混响时间满足GB 50371- -2006要求;
e)吸音板材料吸音系数宜满足200HZ/0.68。
根据庭审环节和证据展示等需要提供可分区控制光源。模拟法庭照明要求满足以下要求:
7.9集中控制
庭审主机能够将自动音像切换等工作承担,并具备对部分强电设备的电源控制能力。设备的控制功能还能提供书记员进行人工的操控,如切换证据、审理讨论图像等功能。
庭审集中控制不仅限于书记员的操控,还应具备远程操控的能力,即通过计算机网络连接,使其它有授权的人员能够随时接管书记员操控的能力,从而减少工作人员工作量,实现下列功能:
单键操作:负责审理庭内部所有设备的集中控制,提供统一方便的操作界面;
集中控制:对审理庭内所有声、光、电设备及环境温度等进行开关调节控制,自动调整灯光、电动窗帘、电动幕布等设备到预定状态;
网络化控制管理:通过统一的网络控制平台独立或协作现场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复杂设备的辅助或主要操作,对设备进行远程控制管理。
7.10 媒体资源管理
数字法庭的音视频信息,在点播、调阅过程中,需要服务器设施的支持,因此服务器资源管理、负载均衡措施的协调,也是很重要的应用需求。
配置1套庭审媒体资源管理系统,支持单体审理庭系统进行配置和管理。主要功能包括:排期管理、内容管理、播控管理、权限管理、系统管理、日志管理、集中控制等。
开展教学模拟庭审活动,参考一间模拟法庭一年30场教学及竞赛活动,每场模拟教学活动需0.3T磁盘存储空间;按最低配置10T磁盘存储空间;
7.11远程庭审直播教学
配置1套流媒体服务系统,支持庭审直播、点播、组播、录制、码流转发等功能,能快捷传播、或公开课程演讲。可与周边法院达成庭审观摩协议,布设专网后,可与法院庭审系统进行远程庭审直播及互动;
也可通过互联网可与各地法院对接庭直播现场,就庭审进行有针对性的讨论、观摩,开展现场教学;
7.12 模拟教学实训系统
模拟教学实训采用模拟教学实训系统,用于学生开展模拟审判实训使用,实现案件模拟实训、案件审理角色模拟、审理流程指引、实践案例培训等。
可选配1台多媒体教学一体机,配置OPS,采用可移动落地支架,作为前场老师书写授课电子白板使用。
7.13 环境建设
7.13.1 综合布线
综合布线系统设计施工参照GB 50311- 2016 和GB/T 50312- -2016 的规定。
满足整个系统的搭建使用,机柜安装系统设备,线缆辅材用于系统连接使用。为模拟法庭内计算机网络、视频网络、设备控制等提供线路支持和保障,包括综合布线、音视频线、控制线、灯光音响线以及法庭与机房的连接线等。应同时考虑法庭各方使用设备的快捷、简便。
布线及通风应满足以下要求:
a) 在法官席、书记员席设置局域网接口、互联网接口和音视频接口。在诉讼参与人席设置或预留互联网接口和音视频接口。在机房内设置或预留局域网接口和互联网接口,并根据需要配置相关设备;
b)对各类线缆的布设要进行冗余设计。在新建、扩建、改建模拟法庭过程中,应为布线预埋管道、安置桥架、预留地槽和孔洞等。由于经济等原因,其他系统暂时无法建设的,应为布线预留管线。室内通风充分考虑信息化的散热需要,保障设备安全运转。
7.13.2辅助设施设备
激光打印机,用于打印庭审笔录及纸质资料使用。
显示器每席位一台,用于各应用系统界面显示。
标准机柜,用于安装主机、功放等设备。
7.13.3 家具道具
模拟法庭家具按照现行的科技法庭家具标准,参考法办(2015) 77号配置标准审判桌和标准审判椅,家具颜色可根据法院实际情况选配。
有条件高校宜使用一体化模块审判桌,材料选用环保材质,遵循GB 18584- -2001 的相关环保规定。根据模拟法庭需要,一般配置5套法官桌椅、6套当事人桌椅、1套书记员桌椅、2套证人(嫌疑人)桌椅,除具备模拟法庭功能外,场所建设上还要具备智能多媒体教室功能,桌椅家具均采用可移动式,学生旁听排椅需带小桌板,能支持各类音视频教学,演讲、辩论等各种智能化应用。
道具包括法官、书记员、当事人、证人等桌牌一套,法槌等。律师服、法官袍等教学用具。
7.13.4 场地装修
场地基础装修满足以下要求:
a) 墙壁四周、桌椅、软包装应采用浅色色调,模拟法庭墙壁和天花板宜以白色为主;
b)摄像背景不宜复杂;
c)墙体装饰不应使用密集线条;
d)窗帘宜选用遮光性好的浅色材料;
e) 背景材料宜采用符合环保标准的浅色吸音板,遵循GB 18584- -2001的规定;
f)国徽悬挂高度为背景墙高度 2/3处(国徽中心不低于2m),国徽直径600mm;
八、 系统功能
1.模拟审判教学:一比一还原真实法院开庭,提升实践能力;
2.模拟教学实训:模拟庭审现场,提供多种案件案例,学生通过软件模拟扮演各种角色,熟悉并掌握案件办理的每个环节。软件通过内置的案例和证据来引导学生对案件进行分析研究,从而提升法律知识理解能力、法律逻辑思维能力、法律证据运用能力和法律文书写作能力
3.流媒体转播观摩教学:学院领导、老师可通过流媒体管理系统远程实时观摩模拟开庭教学活动全过程;
4.庭审录音录像功能:老师和学生在完成模拟开庭教学后,可通过录音录像文件复盘;
5.庭审过程控制功能:智能化多媒体系统辅助开展模拟开庭教学活动,参与人员可对开庭过程中的展示证据、授课发言、学生提问等进行控制;
6.庭审管理和控制功能:主要包括模拟案件管理、开庭排期管理、教学数据内容管理、权限管理功能、笔录校对功能、常用词句的快捷插入;
7.庭审网络直播点播功能:对未现场参与模拟开庭教学活动的人员可实时远程观摩或择时观摩。
8.临时报告厅功能:只需要移动双方当事人和证人/嫌疑人席位,一键场景切换后,在声场、视频采集显示以及中控控制等功能完全满足报告厅使用需求;
九、 系统配置方案
9.1 基本型模拟法庭
1.音视频信息采集
配置4台摄像机,用于法官席、公诉席、辩护席、犯罪嫌疑人席、旁听席的拍摄。在法官席、公诉席、辩护席、书记员席和犯罪嫌疑人席各配置1只配置话筒。
2.证据展示
(1)配置书记员工作站,使用局域网案件信息管理系统集中管理、展示庭前交换的、转化为电子文件的证据。没有开通局域网的,单机管理、展示个案电子证据;
(2)配置投影仪、屏幕(电视机)等庭审显示设备;
(3)在书记员席位设置高清视频分配器,将书记员客户端证据画面同步分配至法官、当事人桌面显示器。
3.音视频管理
配置1台简易型庭审主机。
(1)主机支持庭审过程中各种声音的混音处理;
(2)支持光盘刻录。
(3)支持语音激励。
(4)支持法庭画面输出切换。可以输出进行庭审直播,可以通过数字编码进行网上直播和存储等。
(5)支持MPEG-2、MPEG-4 (H.264 /AVC)或国内标准AVS编码格式;
(6)支持远程作证和庭审观摩等远程音视频应用。
4.庭审管理
(1)提供案件基本信息(包括案号、案由、当事人、承办人、合议庭成员等)和庭审排期信息的维护管理。
(2)能够对本地庭审画面和远程质证(提讯、庭审)画面的显示和输出进行管理,根据需要在法庭内、外各类显示设备显示,为庭审直播、点播、远程观摩等应用提供服务;
(4)能够进行直播控制,灵活选择各路图像画面、证据展示画面进行直播。
(5)能够对庭审中产生的笔录信息、质证信息和音视频信息进行管理,并能够同步输出到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中应用。
5. 音响扩声
(1)在法庭内部署扬声器形成一个均匀的声场,保证各席位能够清晰听到审判发言内容和声音证据内容。
6.集中控制
(1)支持庭审过程控制;
(2)支持庭审录像和直播控制;
9.2标准型模拟法庭
1.音视频信息采集
配置5台摄像机,用于法官席、公诉席、辩护席、犯罪嫌疑人席、旁听席的拍摄。在法官席配置3只、公诉席和辩护席各配置1只、书记员席配置1只、证人席和犯罪嫌疑人席各配置1只话筒。支持语音激励功能。
2.证据展示
(1)配置电脑,使用局域网案件信息管理系统集中管理、展示庭前交换的电子证据;
(2)配置实物展台,用于实物证据展示;
(3)配置LED屏/背投/电视/电子白板/投影等显示设备;
(4)配置法官、书记员、当事人工作站安装对应客户端软件,用于实时查看案件信息、庭审信息、证据展示信息,笔录信息等;
(5)在书记员和法官席位设置局域网接口,在书记员席位设置HDMI接口和互联网接口。
3.庭审笔录
(1)配置语音转写系统、打印机等设备,支持庭审信息的录入和打印;
(2)支持庭审笔录与庭审音、视频记录信息时间标记同步;
(3)支持庭审校对功能。可对遗漏的文字进行标记,并可通过该标记来定位庭审音视频,进行补录或校正;
(4)校对后的庭审笔录自动进入案件信息管理系统。
4.音视频管理
配置1台标准型型庭审主机。
(1)支持庭审过程中各种声音的混音处理;
(2)支持多画面合成。将多个摄像机的信号以及证据展示信号复合为一个画面输出,分辨率不低于1920x1080;
(3)支持光盘刻录。实时对庭审信息(包括庭审录像、证据、庭审笔录等信息)进行一画面或多画面光盘刻录,用于随卷归档等用途。应具有光盘封盘、防擦写、防篡改、防剪辑等安全保护措施;
(4)对庭审信息(包括证据展示信息)进行一画面或多画面光盘实时刻录。应具有光盘封盘、防擦写、防篡改、防剪辑等安全保护措施;
(5)支持语音激励。摄像机自动跟踪发言人,将发言人画面输出到显示设备上,切换为复合画面的主画面;
(6)支持法庭画面输出切换。可以输出在法庭内的显示设备上,可以输出到法庭外显示设备上,可以输出进行庭审直播,可以通过模拟信号传送到图像中心,可以通过数字编码进行网上直播和存储,等等;
(7)支持MPEG-2、MPEG-4 (H.264 /AVC)或国内标准AVS编码格式;
(8)支持远程作证和庭审观摩等远程音视频应用。
5.庭审管理
(1)提供案件基本信息(包括案号、案由、当事人、承办人、合议庭成员等)和庭审排期信息的维护管理。具有权限划分、身份识别和日志功能;
(2)能够对本地庭审画面和远程质证(提讯、庭审)画面的显示和输出进行管理,根据需要在法庭内、外各类显示设备显示。或传送到图像处理中心,为庭审直播、点播、远程观摩等应用提供服务;
(3)能够在庭审视频中输出文字信息、连续的时间信息、法庭温湿度信息等;
(4)能够进行直播控制,灵活选择各路图像画面、证据展示画面或复合画面进行直播。能够根据网络带宽和庭审关注度的情况调节码流;
(5)能够对庭审中产生的笔录信息、质证信息和音视频信息进行管理,并能够同步输出到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中应用。
6. 音响扩声
(1)在法庭内形成一个均匀的声场,保证各席位能够清晰听到审判发言内容和声音证据内容;
(2)可以由法官控制发言。法官席优先发言,并可控制控、辩双方的发言与发言时间;
(3)根据庭审环节和证据展示等需要提供可分区控制光源。
7.集中控制
(1)支持庭审设备的一键控制;
(2)支持庭审过程控制;
(3)支持庭审录像和直播控制;
(4)支持设备故障预警。
9.3 全面型模拟法庭
1.音视频信息采集
配置5台高清摄像机,用于法官席、公诉席、辩护席、犯罪嫌疑人席、旁听席的拍摄。在书记员上方吊装1台实物摄像机,用于实物证据的特写拍摄。在法官席配置5只、在公诉席和辩护席各配置2只、在书记员席配置2只、在证人席和犯罪嫌疑人席各配置1只话筒。支持语音激励功能。配置2套无线话筒用于教师授课发言。
2.证据展示
(1)配置电脑,使用局域网案件信息管理系统集中管理、展示庭前交换的电子证据;
(2)配置录音机、录像机、VCD/DVD机等设备,用于音视频证据播放;
(3)配置实物展台,用于实物证据展示;
(4)配置LED屏/背投/电视/电子白板/投影等显示设备;
(5)配置法官、书记员、当事人工作站安装对应客户端软件,用于实时查看案件信息、庭审信息、证据展示信息,笔录信息等;
(6)配置电子白板或触摸屏,实现质证留痕功能;
(7)在书记员和法官席位设置局域网接口,在书记员和双方当事人席位设置VGA接口和互联网接口;
(8)各类展示设备由书记员或控制人员通过集控系统控制。
3.庭审笔录
(1)配置语音识别服务系统,部署在法庭内服务端的智能中文连续语音识别转写引擎,能够实现对普通话连续语音的实时转写,并提供对已转写文字的后处理及字音同步对齐能力。
(2)打印机等设备,支持庭审信息的录入和打印;
(3)支持庭审笔录与庭审音、视频记录信息时间标记同步;
(4)支持庭审校对功能。可实时对遗漏的文字进行标记,并可通过该标记来定位庭审音视频,进行补录或校正;
(5)校对后的庭审笔录自动进入案件信息管理系统。
4.电子签名
配置电子签名系统及电子签名触摸板,庭审结束后,供当事人进行指纹按捺和签名,实现庭审过程无纸化。采用符合公安部标准的指纹模块,能采集标准指纹数据。
5.庭审公告
配置庭审公告系统及庭审公告显示端,显示端不小于21.5寸高清显示屏,分辨率不小于1920*1080,可自动获取服务器案件及排期数据,实时同步案件开庭状态,能够自动显示正在庭审案件的庭审数据(案名、案号、案件简介、法官、书记员、当事人等信息)和实时视频;系统支持滚动显示当日排期预告信息。
6.音视频管理
配置1台扩展型庭审主机。
(1)支持庭审过程中各种声音的混音处理;
(2)支持多画面合成。将多个摄像机的信号以及证据展示信号复合为一个画面输出,分辨率不低于1920x1080。主画面可灵活设定;
(3)支持光盘刻录。实时对庭审信息(包括庭审录像、证据、庭审笔录等信息)进行一画面或多画面光盘刻录,用于随卷归档等用途。应具有光盘封盘、防擦写、防篡改、防剪辑等安全保护措施;
(4)支持语音激励。摄像机自动跟踪发言人,将发言人画面输出到显示设备上,切换为复合画面的主画面;
(5)支持法庭画面输出切换。可以输出在法庭内的显示设备上,可以输出到法庭外显示设备上,可以输出进行庭审直播,可以通过模拟信号传送到图像中心,可以通过数字编码进行网上直播和存储,等等;
(6)支持MPEG-2、MPEG-4 (H.264 /AVC)或国内标准AVS编码格式。
(7)支持脆弱证人在作证室发言、观看庭审实况功能;
(8)支持远程作证和庭审观摩等远程音视频应用;
(9)配备视频编辑工具,案件审结后,对庭审视频进行后期编辑、剪裁、加工、制作。
7.庭审管理
(1)提供案件基本信息(包括案号、案由、当事人、承办人、合议庭成员等)和庭审排期信息的维护管理。具有权限划分、身份识别和日志功能;
(2)能够对本地庭审画面和远程质证(提讯、庭审)画面的显示和输出进行管理,根据需要在法庭内、外各类显示设备显示。或传送到图像处理中心,为庭审直播、点播、远程观摩等应用提供服务;
(3)能够在庭审视频中输出文字信息、连续的时间信息、法庭温湿度信息等;
(4)能够进行直播控制,灵活选择各路图像画面、证据展示画面或复合画面进行直播。能够根据网络带宽和庭审关注度的情况调节码流;
(5)能够对庭审中产生的笔录信息、质证信息和音视频信息进行管理,并能够同步输出到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中应用。
8. 音响扩声
(1)在法庭内形成一个均匀的声场,保证各席位能够清晰听到审判发言内容和声音证据内容;
(2)可以声控,也可以由法官控制发言。法官席优先发言,并可控制控、辩双方的发言与发言时间;
(3)可配置多段均衡器、反馈抑制器、压限器等设备,以改善法庭音响的质量;
(4)根据庭审环节和证据展示等需要提供可分区控制光源。
9. 集中控制
(1)支持庭审设备的一键控制;
(2)支持庭审过程控制;
(3)支持庭审设备的集中控制;
(4)支持庭审录像和直播控制;
(5)支持远程控制接管;
(6)支持设备故障预警。
10. 多媒体教学
选用大尺寸多媒体教学一体机,配置OPS,采用可移动落地支架,作为前场老师书写授课教学使用。
11. 模拟教学实训系统
配置一套模拟教学实训系统,具备管理员、教师、学生客户端,至少含3大案件类型(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模拟实训案例,用于学生开展模拟审判实训使用,实现案件模拟实训、案件审理角色模拟、审理流程指引、实践案例培训等。
十、 主要设备要求
10.1 高清数字庭审主机
专为数字法庭应用而设计的专业设备。设备应集以下功能于一体:音频处理器、视频无缝混矩、可编程中控、录播编解码、视频会议终端、多方互动MCU,纯嵌入式架构。
主机需具备B/S、GUI可视化集控操作界面,具备场景一键调用、视频可视化预览及拖拽切换、视频会议及拨号呼叫管理、录播导播管理、可编程中控设备管理、音频可视化管理,同步支持C/S客户端APP,实现WINDWOS和IOS等客户端可视化管理。
主机需具备可编程自定义功能,根据不同应用场景实现自定义界面。
视频输入需支持摄像机输入、证据或书记员电脑视频输入接口,以及证据展示输出高清接口。
音频接口需具备庭审麦克风输入, 音频处理支持回声消除AEC,反馈抑制AFC,环境噪声抑制ANS,均衡调节等功能;支持语音激励联动图像自动切换、麦克风变声证人保护等音效处理。
内置集中控制功能,用于法庭设备的控制开启和关闭;≥2路USB接口,可USB外置光驱进行音视频实时庭审刻录,可键盘鼠标操作GUI管理界面,U盘文件下载。
支持H.265,H.264视频压缩算法,支持音频G.711A/G.711U/AAC音频压缩算法;编码分辨率、码率、采样率可调。
主机支持≥10路音视频编码,每路支持双流;≥4路音视频解码;主机支持4编2解扩展卡供扩展编解码规模。支持字幕、LOGO叠加,支持图像马赛克证人保护处理,支持图像画面移动检测实现自动视频切换。
主机支持画面合成;≥23种合成模式;≥12种特效切换,擦除/收缩/淡入淡出等;合成分辨率≥4K且可设置。
远程互动支持H.323/SIP/RTSP/RTMP协议,开放兼容的H.323/SIP协议,实现设备与设备、设备与手机、设备与市场主流视频会议终端和MCU之间一键交互。
主机支持内置互动功能用于远程互动教学,支持联系人通信录、一键呼叫/挂断、群呼等会议管理。
内置硬盘,用于音视频实时存储;支持FTP手动/定时/结束自动上传模式;支持手动/定时预约/开机录制;支持网络直播/点播/文件查看、下载、删除等管理;支持多任务分时分录;支持硬盘文件本地视频输出端口直接回放。视频文件存储格式为MP4。
支持第三方流媒体平台直播推流,同时支持互联网二维码一键直播应用,实现公开案件庭审互联网直播。。
支持TCP/UDP/RTSP/RTP/RTMP/ONVIF/H.323/SIP/HTTP等协议。
10.2 可视化多媒体综合管理平台
可视化集控界面集视预览,视频切换,云台控制,可编程中控,音频调节,直播/点播/录制等控制,互动拔号呼叫,系统管理等功能于一体。
支持B/S、C/S、GUI、IOS、集控五种管理及控制方式。
支持可视化操控台可KVM方式切换至主机视频任一输出,键盘+鼠标即可直接对主机进行本地可视化管理。
支持第三方流媒体平台直播推流,同时支持互联网二维码一键直播应用,实现公开模拟庭审活动的互联网直播。
支持不少于8路高清视频的实时预览显示,支持视频通道拖拽式切换;支持输出视频通道预览放大。
可实现对音频麦克风,功放,录制,远程终端等通道音频参数的调节,支持视频内嵌音频切换路由管理。
中控界面可编程页面在线编辑,支持图片,文字,按键等编程应用,实现中控的集中控制管理。
系统需支持画面合成布局,支持本地画面,远程庭审、提讯终端画面合成布局,具备多达9种常用合成布局用户现场自定义布局。
系统需支持导播、直播、点播、录制/暂停/停止管理,视频文件本地回放管理,回放的音视频文件可通过矩阵直接输出至显示设备.录像文件下载/FTP上传管理。
支持自动音激励,实现庭审现场画面自动切换。支持PC等证据图像信号运动检测切换,实现证据展现自动切换。
10.3 书记员应用系统
系统采用C/S架构,集笔录录入、视频预览、录播控制、过程控制、设备控制等功能于一体,实现在统一的界面上完成庭审控制、笔录、视频预览等工作,避免书记员频繁切换,影响工作效率;
系统支持案件导入、开庭、休庭、闭庭等庭审进程控制,支持对多个案件同时开庭(并案处理)
系统具备语音播报庭审纪律的功能,用于庭前语音播报庭审纪律;
系统支持远程开庭控制功能,可开启或关闭对远端的检察院或看守所的庭审画面解码、显示,以及本庭画面向远端的推送。
系统支持笔录过程中对不确定、有疑义的笔录进行手动打点标记(手动打点可自定义快捷键),以便在笔录校对时根据标记快速找到庭审录像对应起点;支持对笔录段落自动打点标记,时间间隔可自定义;
系统支持一键光盘刻录功能,支持笔录信息与庭审录像信息同时刻录。系统内置庭审专用光盘封面,可将案件信息(案号、案由、法官、书记员、开庭时间、开庭地点等)打印至光盘封面,方便后期检索;
系统支持笔录一键打印功能,实现笔录信息当庭打印,供当事人签字确认;
系统支持即时通讯功能,可以跟法官进行信息交互,控制庭审进程;通讯信息采用对话框模式,不影响正常笔录工作;
系统支持公开/不公开庭审模式选择,书记员可根据案件情况,自行选择“公开”/"不公开“的庭审模式,数字庭审系统根据庭审方式对该案件进行相应的处理;
与当事人系统或法官系统配合使用,系统支持书记员将笔录推送至法官或双方当事人端,法官或当事人对推送笔录进行校对、批注,并将结果反馈给书记员系统,方便书记员对笔录及时修改;
与笔录语音转写系统配合使用,系统支持语音识别功能,可将庭审语音识别为文字同步插入到笔录中,书记员也可同步修改笔录;
10.4 法官庭审应用系统
系统需采用C/S结构软件,功能需包含:综合案件信息参考、法规检索、与庭审参与各方进行有效互动,指导书记员笔录工作等;
系统支持视频查看功能,能够查看当庭及远端视频画面;
系统支持笔录查
(编辑:dai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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