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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公安局公交站台监控系统租赁项目

2012-12-13 17:31:21   来源:江苏滨海县    字体【   

项目编号:BHCGG201212003

一、滨海县公安局的公交站台监控系统租赁项目已经批准,项目所需资金已落实。现公开发布公告,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二、项目概述及采购要求:

1、采购内容:公交站台监控系统租赁项目。

2、工期(含安装工期):30日历天。

3、租赁期限:十年。

4、项目地点:滨海县城区。

5、采购范围:所需货物及所需附配件的采购、包装、运输、安装调试、供电、视频光纤传输、售后等全部服务。

6、设备配置及技术要求:具体详见附件。

三、投标人需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且符合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在我国境内合法生产销售的;

2、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和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专项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设备集成、技术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能够承担本项目实施,并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

3、投标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盐城市范围内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相关项目的供货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

4、投标人必须有相关经营范围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

5、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6、多家具有投标资质的关联企业只接受其中一家参加招投标活动

7、投标人应遵守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四、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2年12月13日8时30分-2012年12月19日17时

(2)地点:滨海县行政服务中心312室(县城友好路2号)

(3)联系人:刘必才

(4)联系电话:0515-84198066

(5)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须知:

投标人代表凭《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确认函》、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方可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结束后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向投标人发出。

投标人必须在滨海县招标采购信息网

“下载中心”栏目中下载《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确认函》,然后按要求内容填写。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报名时必须向滨海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交纳人民币伍万元整 的投标保证金,且必须以投标单位名义缴到指定帐户(帐户名:滨海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户行: 建行滨海县城中分理处,帐号:32001737238052503280) 。缴纳形式为转帐进账单、电汇或汇票。

投标人报名时应将缴款凭证原件(指转帐进账单、电汇或汇票)一并提交给交易中心财务科换取收款收据 。投标人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六、评定标办法:采用资格后审且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七、付款方式:

本项目中标价格为建设费用和租赁费用的合计价,建设费用中不包括光纤建设费用,光纤建设费用采购方以月租的形式按季度支付。中标人按采购人要求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经验收合格后,开始进入租赁期,同时采购方对建设费用进行审计。租赁期前四年采购方支付中标人建设费用审计价的90%及光纤、电力等相关租赁费用,建设费用审计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在后6年租赁期内每年支付建设费用的1%,最后一年余额全部支付,前4年所有费用采购方按4年16个季度平均支付中标方;租赁期后6年采购人按季度支付中标人所有设备的日常维护、修复、更换及光纤维护、供电等费用。

八、投标申请人如对本公告有疑问可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咨询。

联系人及电话:

单春雨 0515-84452168,13815511000

陶正华 0515-84198060

九、投标申请人对本项目如有投诉,请向招标采购监管机构书面提出。

联系电话:0515-84198006 传 真:0515-84100312

地点:滨海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07室(滨海县友好路2号)

(编辑:pang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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