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采购要求 1项
1:投标方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方应有投标产品的合法经营权,且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具有LED显示屏的制造生产设计方面的质量体系认证。
2:投标方具有600万元(含)以上的注册资金且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原件。
3:投标方或具有1个或1个以上与本次招标规模相近的成功案例5个或5个以上面积超过100平方米,且成功运营1年以上的LED户外全彩大屏幕显示屏成功案例,并提供能够证明文件原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书、中标通知书等)。
4:投标方是从事室外大屏幕显示行业的专业公司,具有5整年以上LED显示屏的生产经验。
5:投标方必须有在沈阳市设有分支机构作为维修机构,具有完善快捷的技术支持能力,在中国境内设有维修站和零配件库,同时具有硬件、软件服务和培训能力,且具有良好的商业和技术信誉。投标文件中应对此机构有详细描述包含但不限于机构的简介、地址、人员配备状况和机构的联系方式以供查证。
6:投标方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三年内无重大经济纠纷和诉讼,请提供相关的声明或证明文件。投标方的营运状况良好。
7:本项目投标方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或计算机系统集成二级以上(含二级)以上资质。
8:投标方在投标时,必须提供一块与交付产品一致的防水模块一块,需封样。以保证产品的一致性。评审结束后,采购人留存预中标方样品。
9:从合同签定之日起50天内交货。
10:投标方在2013年全运会期间提供技术保驾,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人员、相应配件等。
11:知识产权:投标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或者主张。
12:投标方在投标书中明确发光二极管采购方案,包括品牌、制造商、生产地、产品特性等内容。签约时在本合同中明确此项内容。
13: 交货地点即合同履行地
交货地点为沈阳奥林匹克中心体育场(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中路30号)。该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14:包装要求
投标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证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腐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指定地点。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证书。
15:产品运输
投标方负责所有委托运输事项,并承担运费。卖方应将货物装运日期和到达时间、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毛重、体积(立方米或 m3)、运输工具名称及时通知采购方。如果是因为投标方延误不能将上述内容通知采购方,使采购方不能及时办理相关事项,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应由投标方负责。投标卖方办理货物在运抵交货地途中的保险,并承担保险费用。
16:投标方应提交所供货物的技术文件,技术文件应包括产品中文技术说明,例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在合同生效后十六(16)天内寄给采购方。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同产品一起发运。
17:投标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运输、保险、安装、调试、试运行、有关部门的验收、技术培训以及其他服务。
大屏幕的安装施工由具备相应施工资质的单位完成。
2)售后服务:投标方在沈阳必须设有售后服务中心、安装服务机构,建立满足合同需要的备品备件仓库。投标方应提供24小时热线服务,召修服务。货物报修1小时内维修人员必须到达现场,并在6小时内排除故障。
3)免费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
4)在货物投入使用后的6个月内,对所供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投标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5)在交货地就货物的安装、启动、有关部门的验收、运营、维护,对采购方人员进行培训。投标方应负责相关技术人员的使用、维修、技术培训所包含的一切费用,投标方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承诺。
6)本合同项下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3年。
在此期间,投标方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大屏幕日常定期维护保养、受损大屏幕或部件的修理、更换、调试,以保证大屏幕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及正常运营要求。
附带服务的费用应含在本合同总价中,不单独地进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