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善产业政策体系,优化产业发展环境
加快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数字电视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办发[2008]1号)文件精神,继续执行和完善彩电业转型升级相关政策,推动实施地面数字电视普及意见,完善配套标准和产品认证体系,推进节能环保相关产业政策的落实。研究制定和推动实施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后续政策措施,建设完善家电售后维修服务体系。
(二)用好财政支持手段,提升产业创新能力
充分发挥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引导作用,加大在核心技术、关键原材料、核心部件和设备的投入力度,支持产业自主创新。通过政策引导、制度创新,推动建立政府导向的产业投资基金,发挥财政资金对社会资金的带动作用,创造有利于产业发展的投融资环境。
(三)加强协调与合作,促进产业良性互动
坚持运营业务拓展带动终端制造业发展、终端创新促进运营业务变革的发展思路,继续加强部委之间、部省之间的协调和联动,重点加强产业链各环节间的衔接以及运营机制的协调,推进制造业和运营业的融合发展。
(四)统筹规划产业布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积极性和骨干企业的主体作用,进一步推动现有平板显示产业区域的协调发展;在产业基础较集中区域,引导支持建设数字家庭产业基地,推动产业集聚发展。
(五)抓好重点人才建设,健全专家咨询机制
充分发挥高校、国家工程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以及企业研发部门等科研机构的人才优势,实施重点人才建设工程;不断完善数字电视与数字家庭领域的专家人才库,充分发挥数字视听专家委员会的作用,为产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咨询指导。
(六)构建应用创新体系,促进产业融合发展
抓住三网融合机遇,探索机制创新,促进产业、网络和业务融合发展。进一步加强与地方联系,完善与地方共建工作机制,开展面向三网融合的数字家庭应用示范,促进三网融合取得实质性进展。
(七)推进国际合作战略,拓展海外新兴市场
排新,促进产业、网络和业务融合。进一步加强与地方联系,完善部省继续实施“走出去”战略,巩固传统优势,开拓新兴市场。积极推进新型显示、节能环保、网络互联、智能终端等新兴产品的市场推广,适应国际市场需要,建立海外生产基地。继续推广自主技术标准的国际化应用,提升出口产品附加值,促进产业对外贸易方式的转变。
价格面议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