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视听网讯】根据《北京市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中长期规划(2019年-2035年)》、《北京市智慧广电发展行动方案(2019年-2022年)》、《北京市超高清视频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亦庄新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为推进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视听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北京高新视听产业发展集群,为首都科文融合产业发展注入新活力、新动能,制定本政策措施。本政策适用于经开区内视听产业领域企业或机构。
第一条 鼓励企业落地
1.对带动性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大的新落地企业,按"一企一策"方式给予支持。
2.新落地企业满足区域经济贡献100万元及以上,且地均经济贡献2000元/平米及以上的,按照实际租金的50%给予补贴,补贴单价最高为1.5元/天·平米。
第二条 鼓励创新研发和内容创作
1. 支持企业承担视听领域关键技术和核心产品研发并推动成果转化落地,对于承担国家级、市级重点科研项目的,根据国拨资金、市级资金支持金额,按照配套要求不超过1:1比例给予支持,支持金额合计不超过企业自筹资金。
2. 鼓励各层级研发机构落地发展,按照从高不重复的支持原则,对获得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资质的一次性给予1000万元资金支持;获得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资质的一次性给予100万元资金支持;获得区级技术创新中心资质的一次性给予50万元资金支持。
3.支持企业推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文明理念和优秀传统文化内涵、富含亦庄新城元素的视听产品,对获评国家级、市级优秀作品的项目,给予配套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第三条 支持人才发展
1.对于企业引进和培育的骨干人才,符合经开区人才创新创业政策的,可享受个人经济贡献专项奖励,并在人才落户、子女入学、公租房配套、区内就医等方面获得优质资源和服务。
2.对于符合人才推优条件的,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级、市级、区级高端人才及行业人才评选。
第四条 提供金融服务
1.设立视听产业基金,采取直投、并购、引导等方式引导高精尖视听产业项目落地,支持企业发展。
2.鼓励企业上市,对成功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及境外主板上市以及新三板精选层挂牌企业,给予配套补贴。
第五条 支持应用场景建设
支持区内视听企业、机构参与推动5G、AI、超高清、VR/AR、智慧广电等北京市5G+视听创新应用场景建设,推动高清视频与政务管理、城市治理、远程教育、远程医疗、智慧交通、智慧安防等民生改善和城市治理等领域的示范应用。
第六条 支持开展产业活动
支持视听企业或机构主办影响重大、国际化程度高、社会效益突出、示范效应明显的展览论坛、创新大赛、学术交流等产业活动。经审核认定后,按照活动实际发生费用给予不超过20%的一次性补贴,每个活动补贴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第七条 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鼓励区内企业或机构围绕视听产业领域的技术研发、内容制作、检测认证、知识产权服务、资源对接、展示体验等环节搭建公共服务平台,为区内企业提供服务。对于经认定的公共服务平台,择优给予实际投资总额10%的后补贴支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第八条 鼓励产业联动
支持企业与区内四大主导产业协同联动、协作配套,鼓励采购区内无资产关联企业的产品及服务。对于产业融合示范效果显著,且单户年采购额累计达到2000万元的,经认定后给予合同总额1%的资金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第九条 营造优质产业环境
简化企业设立程序,提升行政审批效能,优化行业政务服务。在中国(北京)高新视听产业园设立服务窗口,组织开展视听领域行业人才培训和资格认证,对入园企业在行政审批、备案审核、内容审查、人才认证等方面提供指导和服务,实现视听产业专业领域审批事项快速办理。
【管理要求】
对于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本政策规定的支持条件及经开区其他专项支持政策,或已执行开发区入区协议相关政策的,按照从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申请支持。企业获得支持资金总额不超过其区域经济贡献的50%。对于具有重大贡献的企业或项目,可按照"一事一议"方式予以支持。
凡申请相应支持的企业或机构,涉及提供虚假材料、套取政策补贴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如涉及政策支持的,取消申报经开区政策支持资格;如涉及资金支持的,取消经开区政策申报资格,并追回所发放的支持资金。,
本政策由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
(编辑:bingji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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