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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海事局船舶交通管理中心拼接屏显示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12-12-10 17:39:41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字体【   

1、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海事局委托,就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海事局所需的船舶交通管理中心拼接屏显示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资格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招标编号:DL(MSA)-2012-03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内容如下:

标段名称:船舶交通管理中心拼接屏显示设备采购

标段内容如下:船舶交通管理中心拼接屏显示设备采购以及该项目的安装、调试、人员培训、技术支持与服务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本工程交货地点: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海事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25号),投标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31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内。

4、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的2%。

5、投标人资格要求: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须具有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或二级以上资质及建设厅颁发的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厂商出具的合法有效授权原件;

4)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及业绩证明文件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7)投标人必须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6、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携带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参加社会保险证明、企业近三年已完和在建的与本工程相类似的工程业绩表(至少3个)及合同、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二份(需加盖单位公章)。资格预审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需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12月10日-2012年12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7、报名地点: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303室(大连市沙河口区长兴街2-5号,广电中心北门西侧约100米)。

8、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辽宁海事局

联系人:刘若雪

电话:0411-82623999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长兴街2-5号

邮编:116021

银行帐号:中国银行大连万达华府支行

账号:286956324578

行号:286956324578

联系人:王倩、李向荣

电话:0411-84653206、0411-88898515

传真:0411-88898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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