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数字视听网讯】《纤夫的爱》、《狼爱上羊》、《白狐》……这些歌曲是KTV的常点曲目。如果KTV没有缴纳这些歌曲的版权使用费,就涉嫌侵权。10月17日下午,经温岭市人民法院调解,温岭一KTV将《白狐》等53首歌曲从曲库中删除,并赔偿给原告4.5万元。
原告是杭州英普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几个月前,他们与公证员朱某来到位于温岭城东街道一家量贩式KTV,点播了属于他们公司的几首歌,并利用手中的摄录一体机将这些歌都记录了下来。
7月19日,该公司将这家KTV起诉到了温岭市人民法院。
庭上,原告出示证据表明自己拥有这些歌的复制权和放映权,而被告未经他们同意,就在自己的KTV中放映,侵犯了他们的权利,要求KTV赔偿损失。
被告方承认曲库里面有这些歌,但由于这一整套点播系统是他们向杭州一家软件公司买下来的,至于那家软件公司是否已经取得这些歌的放映权,他们也不知情。
该KTV负责人说,“这53首歌单里面就只有几首有人会点,其他的都非常冷僻,可能从来没有人点过,没有使用过,那这个版权又该怎么收费?”
经审判长戴晶淼调解,双方最后达成一致,该KTV赔偿给原告4.5万元,并从曲库中删除这53首歌。
戴晶淼说,杭州英普知识产权共起诉了温岭市5家KTV,这一家涉及到的歌曲最多,这次成功调解,对其他4家的调解也有指导意义。
据了解,去年,玉环就有6家KTV因未缴纳歌曲的版权使用费被诉,总计赔偿给原告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11.9万元。椒江也有一家KTV因未缴纳歌曲版权使用费被告上法庭,我市共20多家KTV惹上了此类官司。
对此,戴晶淼表示,大家要更重视知识产权的合法性,企业要合法经营,规范经营,尽量减少此类案件带来的损失。
(编辑: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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