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2012-12-10 09:38:08 | ||||
项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栏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红外半球摄像机、16路光端机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GDC-20121207162046747 | ||||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高栏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委托, 对下列货物及服务进行网上电子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进行网上竞价。 | |||||
采购项目信息 |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栏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 开始日期: | 2012-12-10 09:38:08 | ||
联系人: | 李艳稳 | 截止日期: | 2012-12-13 09:38:08 | ||
联系电话: | 0756-8167633 | 送货地点: | 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珠海港高栏出���境边防检查站 | ||
联系邮件: | glbj007@163.com | 到货时间: | 采购结果公告后3天内 | ||
剩余时间: | 备注信息: | ||||
资质要求: | 1、供应商报价应当为交钥匙工程价格,报价应包含服务费、运费、人工、安装、税金、配件等一切完成本项目的各类费用。2、限珠海本地有销售或服务网点的供货商参与竞标。3、竞标供应商须以附件形式上传营业执照扫描件、外地企业还需上传在珠海具有服务网点的有关证明。4、质量保证期按生产厂家提供标准及央采协议供货有关规定执行,但最低不得少于1年。5、报价必须完整响应采购人发布的产品清单,若供应商无法提供采购清单中某货物或配件,供应商将被视作恶意竞价,采购人有权取消合同。6、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原厂原装的全新产品,竞标供应商须以附件形式上传生产厂家提供的合法来源证明文件。7、中标公司须于3个工作日内送货上门并免费负责安装调试,不得使用快递或者客户自提等方式发货,经现场检验是原装正品后方签订合同及付款。 供应商在竞价时,须根据资质要求中的内容以附件形式上传相关资质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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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附件: | 2012121009111059077.doc | ||||
采购商品信息 | |||||
商品分类 | 参考品牌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基本描述 |
红外半球摄像机 | 海康威视 | DS-2CC572P-IR3 | 个 | 4 | |
16路光端机 | 凯安特 | 十六路视频八路语音KC-16V08AP | 其他 | 1 | |
安装材料 | 批 | 1 | |||
系统集成及税金 | 项 | 1 | |||
(编辑:pang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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