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推广家电下乡产品是如何确定的
1、大部分低收入农民消费升级所需的大件消费品。
2、产品单价较高,通过补贴能够有效调动中低收入农民购买积极性。
3、产品的技术、性能比较成熟,生产厂家比较集中,售后服务体系比较完善,不会产生补贴产品购买后的质量、服务等纠纷。
4、农民消费意愿较强,产品的销售增长潜力大。
盘点:2010年平板电视行业大事记——家电下乡
参加家电下乡的流通企业所必备的条件
承担销售任务的企业应具有较强实力、信誉好、农村市场网络健全,既可以是家电零售企业,也可以是生产企业设立的经销公司或省级代理商。基本条件是:
1、企业年家电产品销售额在本省位居前列,一般应在5亿元以上;
2、资信状况良好;
3、配送能力覆盖本省所有县(市);
4、销售服务网点原则上覆盖本省所有县(市),且网点规模、服务水平等处当地前列。
推广家电下乡在对企业要求方面的调整
1、扩大了承担家电下乡任务的企业范围,其中生产企业可以按照规定以OEM方式生产家电下乡产品,流通企业可以是生产企业或其设立的经销公司或省级代理商、通信运营商。
2、招标时取消了对生产企业生产规模的限制,降低了对流通企业销售额的要求,给优秀的中小企业创造发展壮大的空间。
3、突出了企业承担家电下乡任务的具体措施,增加了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配送及售后服务等要求。
家电下乡对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监管后续措施
商务部、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家电下乡产品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进行严格考核。企业必须认真履行竞标标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达不到规定要求和标准的,将被淘汰。有违反政策规定、不履行投标承诺和中标协议、骗取补贴资金、坑农害农以及扰乱市场秩序等行为的,将给予扣缴保证金直至取消家电下乡产品及中标企业资格的处罚。
家电下乡主要是2010年应对金融危机国内出台的一项重要的扩大国内消费的政策,这项政策对于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对于扩大农村消费都有着重大的意义,实施家电下乡政策,通过政府给农民直接的补贴,发挥补贴杠杆的作用,引导和推动农村消费市场规模的形成,引导生产企业设计和生产适合农民消费特点的、适应农村消费环境的家电产品,保证将这些优质适用产品提供给农民,建立完善的面向农村的流通及服务网络,可以有效推动农村消费市场健康、快速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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