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沥建2012014
1.大沥镇横岗居委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工程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招标编号:沥建2012014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工程说明
2.1.1 工程概况:大沥镇横岗居委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是对横岗居委会管辖范围内的重要路口、路段,治安复杂路段的所实施动态监视的“千里眼”,它能为指挥人员提供路口、重点部位与公众场所的治安的直观信息与实时的动态情况,共设置22个监控点。
2.1.2 本工程资金来源为:自筹。
2.1.3 招标范围:治安监控及系统集成(整个监控系统的建设主要包括摄像部分、传输部分、中心控制部分、机房建设部分)、为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培训、技术服务等)及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交运的有关工作等,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施工总承包。
2.2工程建设地点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横岗居委会。
2.3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并签发开工令后60个日历天(不含雨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GB50348-2004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的标准。
3.凡具备承担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本次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后审申请,只有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如下资质的企业:
4.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2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广东省公安厅颁发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或《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备案证》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的投标申请。
5.招标文件的领取方式: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每套300元,无论是否中标,该费用不予退还;投标申请人必须凭银行出具的现金汇款凭证(不记名)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汇款账号户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佛山市丽日豪庭支行
账号:718557748571 摘要(用途)注明:沥建2012014标书款)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上交购买招标文件的银行存款凭证原件与招标代理换取收据。备注“存现人”一栏及其它地方不得填写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名称等信息。
发售时间:2012年03月16日至2012年03 月20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6 时 30 分,节假日除外)
发售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招标采购和资产交易中心(南海区大沥镇振兴路54号之四,即大沥巴黎春天商业步行街西门往北约100米)。
电话:0757-85583019
联系人:杜先生
6.递交资格后审申请资料及投标文件时间/地点:2012年03月29日09时00分~09时30分(北京时间)送达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招标采购和资产交易中心。
7.开标时间/地点:2012年03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送达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招标采购和资产交易中心。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接收资格后审申请书及相关的原件资料,并对投标申请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须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须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代表(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进行核对和审查。逾期送达、未提供上述文件及相关证书原件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申请将被拒绝。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横岗社区居民委员会
办公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
邮政编码:528231
联系电话:(0757)85500966
联系人: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1号金海广场1905室
联系电话:(0757) 88020555、88023484
传真:(0757) 88023555
联 系 人:余先生、冼先生
(编辑:沐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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